對數據采集器通信網的可靠性要求
發布日期:2016-03-10 瀏覽次數:2865
對數據采集器通信網的第二個要求就是前面提到的可靠性,一個不可靠的或常中斷的網是不能用的,這一點毋須解釋。反之,可靠的網也是沒有的,所謂可靠也就是在概率的意義上,平均故障時間或平均運行率達到要求。實際上,一方面增加可靠性意味著需要有備用信道和設備,必然增加投資或維護力量;另一方面,為了節省費用而因陋就簡,會造成中斷通信而引起各種各樣的損失。如何取得妥協和平衡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,這與業務的性質也有密切的關系。如在軍用數據采集器通信網中,中斷通信的損失往往無法估計地大,所以這類通信網的可靠性要求幾乎凌駕于經濟性之上。民用通信則在可靠性要求上低一些,但隨著交換信息的價值愈來愈被人們所重視,所以對可靠性要求也就愈來愈高了。此外,由于呼損而需等待也常被作為可靠性來處理,尤其是某些線路故障以致通路不足而引起的呼損更是如此。在某些情況下,通信的安全性,即不被未授權者竊取通信內容,或被人破密而獲取,也可作為可靠性要求的一個內容。但一般而論,這種要求是另行處理,不在設計或計算網的可靠性范圍之內。
對數據采集器通信網的第三個主要要求是對信息的透明性。所謂透明,就是所有信息都可以在網內不加任何限制傳遞,正像透明物體中能通過任何波長的可見光線一樣。換句話說,網對用戶不應有太多的要求。